中国联通增值业务全网服务SP的准入条件
[1] 基本准入条件:
● SP必须具备提供增值业务服务的合法资格: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、以及有关资讯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;
● 公司实力:公司具备一定规模,有持续提供增值业务服务所必需的业务开发、运行维护、客户服务等的人员、资金、环境等相应条件,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;
● 业务要求:业务有特色并具创新性、实用性、可操作性及全网推广等特点,有较好的市场前景,能够凝聚一个目标客户群市场;
● 市场推广能力:公司具备一定的市场推广资源和市场推广能力,对所申请的业务已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分析,并有市场营销计划;
● 技术开发能力:公司具备成熟的技术开发能力,主要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联通相关业务的业务规范、技术接口规范等;
● 客户服务能力:公司有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,满足联通相关业务的客户服务要求。
[2]其它准入条件:
● 申请联通在信业务的SP必须支持10109696客服系统(相关技术规范请在资料下载中心下载);
● 申请互动视界业务的SP需有WEB网站做业务服务支持;
● SP需遵守中国联通增值业务的各项管理办法。
[3] 限制接入:有下列情况的SP暂不予以接入
● 所申请的业务同质化严重;
● 在与中国联通进行其它业务合作过程中,有过严重违规行为并产生不良影响的SP。
符合准入条件的SP,经审核通过后将获得中国联通增值业务全网服务的接入资格。 |